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2022年5月11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董会完成了五年一次的特别提款权(SDR)定值审查。这是2016年人民币成为SDR篮子货币以来的首次审查。
执董会一致决定,维持现有SDR篮子货币构成不变,即仍由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和英镑构成,并将人民币权重由10.92%上调至12.28%(升幅1.36个百分点),将美元权重由41.73%上调至43.38%,同时将欧元、日元和英镑权重分别由30.93%、8.33%和8.09%下调至29.31%、7.59%和7.44%,人民币权重仍保持第三位。执董会决定,新的SDR货币篮子在今年8月1日正式生效,并于2027年开展下一次SDR定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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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董会决定将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SDR货币篮子相应扩大至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英镑5种货币,人民币在SDR货币篮子中的权重为10.92%,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的权重分别为41.73%、30.93%、8.33%和8.09%,新的SDR篮子将于2016年10月1日生效。
SDR是特别提款权(SPECIALDRAWING RIGHTS)的缩写,其含义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的权利。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于1969年创设的一种补充性储备资产,与黄金、外汇等其他储备资产一起构成国际储备。SDR也被IMF和一些国际机构作为记账单位。
创设之初,SDR与美元等价。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IMF于1974年启用SDR货币篮子。2015年审查前,SDR货币篮子包括美元、欧元、英镑和日元四种主要国际货币。根据2015年11月30日的汇率,1单位SDR约相当于1.37217美元。
IMF曾于1970-1972年、1978-1981年进行过两次SDR普通分配。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为更好应对危机,IMF于2009年分配了1826亿SDR。截至目前,IMF对SDR累计分配额约为2041亿SDR(约合2801亿美元)。我国SDR累计分配额为69.897亿SDR。
目前,SDR主要用于IMF成员国与IMF以及国际金融组织等官方机构之间的交易,包括使用SDR换取可自由使用货币、使用SDR向IMF还款、支付利息或缴纳份额增资等。
IMF通常每5年对SDR进行一次例行审查,主要内容是SDR货币篮子的货币构成及权重。
SDR审查原则包括:(1)SDR的价值与世界主要货币之间保持稳定;(2)纳入SDR篮子的货币应该在国际交易中被广泛使用;(3)纳入SDR篮子的货币所占的权重应该同其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体系中的地位相当;(4)如果无重大变化,两个审查期间SDR篮子货币的构成应当保持稳定;(5)SDR审查方法应当保持连续性,仅当货币在世界经济中角色发生重大变化时才进行调整。
当前SDR审查包括两个标准:一是出口规模,即某个国家或地区在考察期前5年中的货物和服务出口量居世界前列;二是该货币“可自由使用”,即在国际交易支付中被广泛使用和在主要外汇市场上被广泛交易,实践中主要通过货币在全球外汇储备、国际银行业负债、国际债务证券、跨境支付、贸易融资中的比重及在主要外汇市场交易量等指标来衡量。
2010年SDR审查时中国已满足出口标准。2010年来,人民币国际化迅速发展,可自由使用程度不断提高。基于各项评估指标,基金组织执董会认为有充分的基础可以认定人民币为可自由货币,决定于2015年将人民币纳入SDR货币篮子。
“可自由使用”是指在国际交易支付中被广泛使用和在主要外汇市场上被广泛交易,实践中主要通过货币在全球外汇储备、国际银行业负债、国际债务证券、跨境支付、贸易融资中的比重及在主要外汇市场交易量等指标来衡量。
可自由使用不同于资本项目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既不是可自由使用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其必要条件。首先,可自由使用货币发行国仍可以保留对某些资本项目的限制;其次,很多可兑换货币都不是可自由使用货币。但是,可自由使用标准隐含了对一定水平的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要求;资本项目可兑换也可以提高可自由使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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