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6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显示,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两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二是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其控股股东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00万股,占比5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