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涉及6项违法违规事实: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严重不到位;项目贷款管理严重失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到位;违规向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授信;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改正,并给予合计4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邢志刚、何振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孙爱珍、曹博分别给予警告。(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