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近日发布消息称,该行已连续完成两单转型债券的承销工作,分别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转型)、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转型)。结合企业转型规划及融资需求,该行提供了定制化业务方案,募集资金用于技术升级改造等具有降碳效果的项目。
转型债券是指为支持适应环境改善和应对气候变化,募集资金专项用于低碳转型领域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上述两单在内,由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推出的首批转型债券于6月22日正式落地。首批试水者还有华能国际、万华化学等5家企业,发行规模为2亿元-10亿元不等。此举被业内视为绿色金融的有益补充,为高碳企业向低碳转型“输送养料”。
据了解,大唐国际本期发行额为2.9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募集资金用于高井燃气热电项目。作为北京“四大燃气热电中心”的重点项目之一,将实现从燃煤到燃气的低碳和清洁化转型,预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41.5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83.85万吨。“本期中期票据为全国首批‘转型债券’,为传统电力企业向绿色低碳转型拓宽了融资渠道,有效助力公司实现‘双碳’目标。”大唐国际在公告中称。
华能国际募集的3亿元资金,将用于华能天津临港经济区燃气热电联产工程,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3.0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24.15万吨。山东钢铁集团募集金额高达10亿元,用于新旧动能转换系统优化升级改造减量置换项目。通过替代原有高耗能生产线,预计每年可减少使用32.52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78.49万吨,工序能耗及综合能耗指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从首批落地的项目不难看出,转型债券主要瞄准了传统行业转型升级。“试点领域包括电力、建材、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民航等八个行业。主要支持两类项目和经济活动:一是已纳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但技术指标未达标的项目;二是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具有减污降碳和能效提升作用的项目和其他相关经济活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方面也证实,资金专项用于企业低碳转型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煤炭清洁生产及高效利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使用、八个行业的产能等量置换、绿色装备及技术应用等。
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分析认为,对比初具规模的绿色债券市场,转型债券能够更广泛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转型。运行方式较为灵活,更适用于没有直接从事绿色项目开发的发债主体,指向了传统行业节能降碳技术研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与工业生产更加密切的环节。目前,这些传统行业的绿色债券规模并不算大,节能降碳却又是一条长期之路,转型债券有望成为绿色债券以外的进一步补充。
“高碳企业转型升级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一环,但由于绿色金融边界较为清晰,无法覆盖这些不属于‘绿色’范畴的转型企业,金融机构亟需开发转型金融产品,满足高碳企业减排降碳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在近日举行的第二届ESG全球领导者峰会上,中国银行副行长王志恒表示,金融机构要根据不同地区、行业的特色,为绿色低碳发展输送金融“养料”。例如,对于煤炭资源富集和高碳产业集中的地区,实施差异化信贷管理,推动产能置换、绿色改造和技术升级;对于生态效益、气候效益突出的地区和行业,用好财政、税收等政策优惠及风险补偿机制,提高碳汇能力。
在瑞银全球投资银行部中国区主管朱正芹看来,向脱碳、减碳、碳中和方向转变是大趋势,但还需要进一步通过市场、政策等方式,引导投资者用更长远的眼光看待能源转型和可持续性回报。“可以考虑建立和完善责任投资激励制度,让投资者积极参与到责任投资中来,特别是在绿色技术、清洁能源和碳减排方面。”
那么,企业如何才能获取支持?记者注意到,转型债券在募集资金用途、转型信息披露、第三方评估认证和募集资金管理等核心要素方面,均与国际通行标准保持一致,尤其对信息披露要求严格。除了单个项目的资金用途、预计或实际效果,规则还要求披露发行人在募集资金所投领域的总体转型规划,披露该规划是否与国内碳中和目标、《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规划纲要等相一致。此外,建议发行人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转型评估报告。
例如,此次募集成功的大唐国际披露,将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火电产业清洁化发展,到2025年,公司规划力争新增新能源装机不低于3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规模超过50%。华能国际也同步公布了“‘十四五’期间力争每年新增8000兆瓦装机”的规划。到2025年,低碳清洁能源装机超过7300万千瓦,比重达到45%左右,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20%左右。
由于面向企业的统一碳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暂未建立,目前仍以引导和鼓励性政策为主。朱正芹提醒,当前亟待建立健全系统性且有国际影响力的责任投资评价体系和披露标准,进一步明确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引导投资决策从公司财务绩效拓展到绿色低碳、社会环保以及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表现。同时,需要投行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更广泛、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与监管机构、投资者一起营造合规投资环境,预防出现企业“漂绿”行为。
“在风险控制方面,金融机构也要发挥自身领域特长,共同探索建立更为有效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机制,并打破信息壁垒,解决信息不对称和投融资需求不匹配等问题。”王志恒表示。
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