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北京文化于近日收到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登峰国际”)、北京壹同传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下称“壹同传奇”)、嘉影上行(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下称“西红柿影视”),四家公司的起诉状。
其中,吴京持股90%的登峰国际,要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向其支付电影项目发行收入6169万余元及相关利息。陈思诚持股38.12%的壹同传奇,要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向其支付投资收益2910余万元及相关逾期付款损失。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的西红柿影视,要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向其支付结算款项暂计2535万余元及相关逾期付款损失。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文化主要经营影视文化业务,包含电影、电视剧网剧、艺人经纪、文化旅游等,曾出品《我和我的家乡》《你好李焕英》《流浪地球》《芳华》《战狼2》等电影作品。
虽然爆款频出,但北京文化却连年亏损,财报显示,北京文化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净亏损分别为23.06亿元、7.67亿元、1.33亿元。
近几年,北京文化股价持续低迷。截至7月7日收盘,北京文化报4.39元.股,总市值仅31.4亿元。而在2015年,北京文化股价曾达到43.17元/股。(文 |《财经天下》周刊 郑浩钧)